特殊教育
我们的学生服务团队致力于提供专业高效的支持服务,为学生、教职员工和社区的成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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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生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吗?
所有从出生到 21 岁的学生都有资格接受专门设计的特殊教育服务。根据《残障人士教育法》(IDEA)规定的准则,学生符合条件。
资格类别
- 智力残疾
- 失聪或重听
- 盲聋人
- 视觉障碍,包括失明
- 言语或语言障碍
- 情绪行为残疾
- 骨科损伤
- 其他健康损害
- 自闭症谱系障碍
- 特殊学习障碍
- 创伤性脑损伤
- 发育迟缓(幼儿园至 9 岁)
特殊教育转介程序
校区必须查找、识别和评估所有疑似或已确定有残疾的常住儿童。这就是所谓的 "儿童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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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转介都从附近的学校开始。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可能包括学校心理学家、言语临床医生、测试专家、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自闭症顾问或行为专家)将完成观察、进行诊断评估并从各种渠道收集信息。
- 当学生被转介接受特殊教育时,可能会建议进行评估。所有的初步评估都要先征得家长签字同意,并让家长/监护人知情。我们鼓励家长/监护人在评估、资格认定、IEP 发展和安置决定的各个阶段提供意见。
特殊教育家长咨询委员会
SEPAC 将家长、监护人和学校管理部门就特殊需求项目的规划、发展和评估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