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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解决程序

学区的目标是通过与相关学校或部门进行直接、非正式的讨论,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在此过程中,坦诚的沟通至关重要,它能使各方更好地了解彼此的观点。校区的投诉程序概述如下。如需更全面的解释,请查阅学区政策和程序。

相关文件

解决公众投诉的程序

以下内容摘自公众投诉流程部分 :ADM-P008 文档的流程部分,并非全部内容。更多详情,请查阅该文件。 

流程:第一级:书面投诉

  1. 投诉必须使用在线投诉表提交给学监办公室。如果您在填写在线表格时需要帮助,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salkeiz.k12.or.us或致电503-399-3001。我们致力于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书面投诉必须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问题描述以及学生姓名(如适用)。可选的有用信息包括证人的姓名和联系信息、为解决所关注问题所做努力的描述以及解决建议。投诉人将在收到投诉后五(5)天内收到书面回执。
  2. 相关学校的校区领导或适当的部门主管将负责调查和回应一级投诉。校监可酌情指定不同的决策者处理一级投诉。
    • 如果在学校或部门一级未能通过非正式途径解决问题,地区领导将把投诉人转回学校或部门领导。
  3. 所有正式投诉,包括提出的每项关切,都将在收到投诉后 30 天内进行调查、裁决并以 书面形式传达,除非双方同意延长期限。书面决定将包括学区做出决定的理由。任何关于延长期限的协议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4. 收到一级决定后,如果投诉人希望继续上诉,可向总监上诉。

程序:第二级: 向总监上诉

  1. 如果投诉未得到令投诉人满意的解决,投诉人可要求校长进行复审。复审申请必须在投诉人收到一级决定后 10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 在对之前提交或收集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认为必要时进行额外审查之后,校监或指定人员应根据OAR 581-022-2370 的规定,针对投诉中提出的每项指控的审查情况和做出决定的原因做出书面决定,并将书面决定提供给投诉人。
  2. 所有向校长提出的申诉都将在收到审查请求后 30 天内收到书面决定。该决定将包括根据本政策进一步上诉的步骤。
  3. 收到学监的决定后,如果投诉人希望继续上诉,可向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上诉。申诉必须在收到二级决定后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监办公室。

过程:第三级:向校委会主席和副主席申诉

  1. 校董事会主席和一位或多位副主席应审查投诉记录,并确定投诉的性质和校监的决定是否值得在全体董事会面前进行听证。
    • 董事会主席可自行决定让两位副主席或第三位校董会董事(但不超过三 (3) 位校董会董事)参与 "程序 "第 1 节所述的申诉审查工作:第二级:向学监申诉。
  2. 主席和副主席的决定将在收到书面申诉后十(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申诉人。
    • 如果对决定不满意,投诉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其余董事会成员请愿,要求举行听证。书面请求必须在申诉人收到主席和副主席的书面决定后十(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监办公室。

过程:第四级:向校董会成员请愿

  1. 学监或指定人员将在收到请愿书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校董会提供请愿书副本和申诉记录副本。
  2. 董事会成员将审查投诉记录,并在收到投诉记录后十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监提交其关于举行全面听证的个人决定。
  3. 如果没有四名成员同意举行听证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
    • 申诉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
  4. 如果有四名董事会成员同意举行听证会,则将根据《俄勒冈州公共会议法》安排听证会。听证会结束后,董事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5. 如果举行了听证会并做出了最终决定,校区会将最终决定通知投诉人。如果上诉的主题与 "外部机构 "第 2 节中的问题有关(参见 "公共投诉:解决 ADM-P008 问题的程序 "文件),学区将通知投诉人可就学区的决定向俄勒冈州公共教 育副主任提出上诉。